24小时咨询热线:
18525034603
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1.02    |   文章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翻译部,为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承担重大外事活动外语翻译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或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不能在公开招聘后按时入职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九)其他要求:应聘者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报名系统)。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面试和笔试)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9时—2025年1月10日17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中心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址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1月6日9时至1月10日17时登录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wsfwzx),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15像素,高度不低于300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1月7日9时至1月11日12时登录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wsfwzx)查询审查结果。已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5年1月10日17时前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1月10日17时至1月11日12时,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审查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3.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可于面试通知发布后5天内登录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wsfwzx),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采用口译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翻译准确程度、口语流利程度、语法准确程度、语音语调及岗位匹配度。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笔试。对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事宜和参加人员名单将通过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发布。

笔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笔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笔试人员已公布,递补笔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笔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笔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面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笔试成绩按7:3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面试成绩*0.7+笔试成绩*0.3=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总成绩通过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面试、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8306  86893255

纪律监督电话:024-8689288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推荐课程
最新公告

求真公考微信二维码

(求真公考)

热门招聘

关注查看

最新解读

关注查看

备考干货

关注查看

咨询电话
固话:
400-001-5132
手机:18525034603(微信同步)
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39号(求真公考)
客服微信号
18525034603
微信同步
官方公众号
官方小红书
官方抖音号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求真公考 辽ICP备060017281 沈阳网站建设:思勤传媒提供全程网络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