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319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资格现场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参加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人员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拟进入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招聘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2023年5月21日(周二)08:30-15:30。
复审地点: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求是楼719人事师资科。
联系电话:15566541425;13604160490
三、复审材料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页)。
(2)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准备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申请,注意有效期需调整为180天);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提交在校学历证明(写明专业及毕业时间)及2024年准予毕业承诺书,以上两项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4)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请考生于规定复审时间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进行现场复核。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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