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见附件《2023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编制外招聘需求信息(第二批)》。
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之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落实《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辽卫传〔2021〕70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人员可以应聘相应岗位。
8.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限制制度规定的不予聘用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应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http://xhyy.dlu.edu.cn/)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日。
3.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简历,请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校-学历-专业”作为邮件的主题,简历作为附件发送。
邮箱: xhyy0411@163.com
4.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分为笔试、面试考核两部分。
5. 人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 入职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 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维东,
联系电话:0411-84369603(工作日8:00-16:30)
联系邮箱:xhyy0411@163.com
五、其他问题
1.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同时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需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或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采取诚信承诺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已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有权解除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核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总成绩排序。
4.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附件:2023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编制外招聘需求信息(第二批)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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