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30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履职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高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
(六)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县城院区行政楼六楼(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华路31号)
咨询电话:0421-7198091(朝阳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科)
报考人员需填写《朝阳县中心医院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签字”栏需手写。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朝阳县中心医院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份。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高中及以上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证(护理)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所需所有材料。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三)招聘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需先审核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再进行理论考试。护理岗位按考试成绩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护士资格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朝阳县中心医院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入职前医院将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条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在朝阳县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体检合格者与朝阳县鑫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中,如发生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此次招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待遇
工资标准依据朝阳县中心医院聘用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绩效。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
2.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历证明、考试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
3.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二)报名审查合格者,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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