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阜新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4日早上6:45。
地点:阜新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2号楼2楼)
二、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5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请尽量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五、有关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体检中心,医院无停车位,建议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
2.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彩色照片1张,同时自备黑色签字笔。
3.请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包括连衣裙和连裤袜),尽量穿纯棉衣物参检;为避免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4.近视考生自备眼镜,可按照矫正后视力进行检查。
5.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体检前一天晚上宜清淡饮食,晚上八点后禁食,保证充足睡眠,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禁止吸烟;留取尿标本时,尽量留取中段尿,9-10ml。
6.女性受检者应避开月经期:妇科检查、尿检,同时请告知医护人员,安排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适合时补检。
7.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家属等不要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中心。
8.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其他事宜,请详见当日发放的《体检表》,请各位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望周知。
联系电话:0418-2680035
附件:阜新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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