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要求,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星期六)8:30。
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考生应于7:30前入场,8:00前完成安检、面试前抽签等工作程序。
三、面试地点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01号)三楼。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所报考岗位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入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存入手机保管箱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等待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待,不得自由活动。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室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室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应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经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获得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相关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3.本公告发布后,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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