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全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拟招聘事业编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对于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鞍山市铁西区教育局面向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考生需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八)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前,在读学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2025年1月11日17:00。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1月6日9:00至2025年1月11日17: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lnastxjyjxy/index.html#/index)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者应认真阅读岗位信息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和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对网上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月1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2025年1月1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拨打招聘咨询电话,由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5年1月13日12:00前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务费减免条件
鞍山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扫描PDF);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astxrsjsygl@163.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2:00前),办理考务费减免。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报考教师岗位考生需具有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2:1。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为急需紧缺学科岗位的,经研究确定,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安排。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公告将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教育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满分100分。
3.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预计在2025年1月下旬进行。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查询。
(二)资格审查(复审)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两份;
(6)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7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3分钟。
模拟上课课节将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拟上课教材中选取(详见附件3),面试前不再给考生留备课时间、不支持多媒体授课。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同分者看小数点后第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要求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面试教材自带,不支持多媒体教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2-7166427(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附件1:2024年鞍山市铁西区教育局面向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
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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