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科技学院,始建于1999年,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近年来,学校秉承“质量强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校紧密结合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需要,开设了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等五大学科门类的36个本科专业,学校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创新创业教育科学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已培养数万计的高素质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18年,学校智能制造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被确立为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0年,金融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被确立为辽宁省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有省级高层次人才3人,其中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1人、千人层次人选2人,全国模范教师(省部级)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4人,辽宁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1人;沈阳市领军人才2人,沈阳市高层次人才2人,沈阳市优秀专家2人,沈阳市软件业高级人才1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
(五)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六)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七)本硕均须全日制且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招聘类别及要求
(一)“百千万人才”
1.招聘各专业人才,开设绿色通道。
2.招聘长期有效,针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二)博士
1.招聘各专业博士,优先紧缺专业博士。
2.招聘长期有效,开设绿色通道。
(三)高职称人才
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开辟绿色通道。
(四)报名须知
1.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2023年11月份教师招聘计划/uploads/file/20231109/20231109144127-6542.docx
2.附件2:沈阳科技学院2023年11月份学生处招聘计划/uploads/file/20231109/20231109144136-4879.docx
3.附件3:沈阳科技学院2023年11月份管理人员招聘计划/uploads/file/20231109/20231109144146-9460.docx
4.附件4:沈阳科技学院2023年11月份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技术人员招聘计划/uploads/file/20231109/20231109144158-3221.docx
5.附件5:沈阳科技学院教师应聘报名表/uploads/file/20231109/20231109143952-2466.doc
6.招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7.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聘用待遇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根据聘用岗位、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结合我校工资政策确定薪酬标准,教授薪资1.5万—2.5万,副教授薪资1.0万—1.3万,讲师薪资0.7万—0.85万,薪资均是税前不含课酬。
3.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教学型博士、项目型博士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针对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4.福利待遇:带薪寒暑假、免费班车、免费宿舍、免费早午餐、健康检查及各项福利待遇等。
四、应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在学校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5),报名表及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syictky3710@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专业”,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命名)。
(二)所需材料:
1. 沈阳科技学院教师应聘报名表
2. 应聘材料: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业绩成果、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学校将依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并电话通知符合资质的人员参加招聘环节考核,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包括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试讲考核,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等。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2.学校官网:http://www.syist.edu.cn/
3.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4-31969308
注:
1.本次招聘仅通过沈阳科技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科技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经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否则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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