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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河区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公告
2024.12.10    |   文章来源: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录工作的通知》、《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区残联经研究决定,采取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的形式,招聘残疾人专干7名,依次替补离岗和退休的残疾人专干。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沈河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7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沈阳市沈河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签发日期须在2024年12月9日之前,含2024年12月9日),具有一定的适应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如具备能够独立行走、能够正常视物、能够进行日常交流的基本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具体包括:

1.肢体四级的残疾人;

2.视力四级的残疾人;

3.听力四级的残疾人(经过语训及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能够进行日常交流)。

(四)热爱本岗位工作,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理论及实际操作基础。

(五)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含40岁),即1984年12月10日以后(含12月10日)出生;2006年12月10日以前出生。

本次招聘2024年入职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7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前至后依次上岗。

(六)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有传染性疾病及吸毒史的人员;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1.法律规定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储备期间如出现上述行为同样取消聘用资格。

(八)录取后“五险一金”不能转入沈河区社区工作者协会缴纳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公告发布

2024年12月10日招聘公告通过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enhe.gov.cn)和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后续事宜将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enhe.gov.cn)和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至2024年12月15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形成压缩包,发送至syrc_ksz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若报名期间重复报名,以最后一次提交材料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沈河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下载);

(4)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原件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

(6)有效期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7日

2.报名期间,将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通过情况将通过报名者报名邮箱进行回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12月19日10时,笔试及计算机考试准考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审核通过人员报名邮箱,审核通过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

四、笔试及计算机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从事服务残疾人工作必需掌握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及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计算机考试内容为办公软件应用及网络应用的基本操作。答题时间4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计算机考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将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enhe.gov.cn)和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示。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是对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同时考核身体条件、协调能力、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3:2:5。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分数高低决定名次;若总成绩分数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以计算机考试成绩分数高低决定名次;若三科成绩完全相同,则以加试面试的方式决定名次)。总成绩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enhe.gov.cn)和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示三个工作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查分。

5.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携带所有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记录证明(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截图打印:http://zxgk.court.gov.cn/)、个人征信证明(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即可打印)到达现场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审核或者相关材料携带不全的视为审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如有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体检

对于考试、复审均通过的储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自费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和健康体检。残疾评定与原残疾人证不一致人员以本次评定结论为依据,对该人残疾人证重新核发或注销。残疾评定或健康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具体体检和评残时间以公告发布为准。

八、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次替补离岗、退休残疾人专干。正式上岗工作后试用期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管理及待遇

上岗后的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区残联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工作岗位。其产生办法及待遇、管理等严格按照《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其他要求

1.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为考生自愿报名,报名后视为考生自愿认可并服从本次招聘的规则和考务工作安排;

3.本次招聘工作事宜将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enhe.gov.cn)和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任一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招聘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咨询电话:024-22531393。

咨询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附件:沈河残联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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