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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公告
2024.06.04    |   文章来源: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政府

根据《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93号)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3〕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2023年营口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聘用计划〉的批复》,《营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第35期》(2024年5月28日),经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拟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的方式对执法力量进行有益补充,为确保招聘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开展,现就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热心应急管理事 业,工作认真负责,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行业领域中级、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同等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管理或技术岗位上累计工作5年以上,或在应急管理和科研负责人岗位上累计工作 5年以上。同时保证本人在市级以上专家名录库里。

(三)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相应行业领域职业资格,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应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 。

(四)熟悉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具有丰富的应急管理工作经验。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较强参与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等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精力和时间上能保证参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活动。

满足下列条件的,在职称和年龄上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行业领域工作10年或参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满 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老边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其他不适合招聘情形的。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10名老边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

三、招聘领域

非煤矿山、化工(含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燃气、消防安全、法制法务、科技与信息化等行业领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2:00 ;应聘人员需填写《老边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招聘人员登记报名表》

(二)报名地点

老边区应急管理局

(三)考核内容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0日;报名人员需提前填写并打印《老边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招聘人员登记报名表》,带齐相关证件。

1、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简历、发明、著作、学术论文、工作业绩、研究成果有关证明材料、获得奖励证明材料、相关领域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自述:由应聘人员对个人情况及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现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认识进行自述。

(四)确定招聘人员

老边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前置政审、体检工作和考核结果,确保技术检查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健康状况良好,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老边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由营口市老边区应急管理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兼职技术检查员的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等内容,聘期为3年。

五、聘用人员可开展的工作范围

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

(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整改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

(三)参与事故调查分析、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

(五)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六)宣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授权,在有关现场执法检查、整改复查的行政执法文书上签名;

(九)完成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和其他任务。

六、薪酬待遇

技术检查员补助按每月3000 元计发。从事执法检查和信息化巡查工作的技术检查员每人每月不少于6个完整工作日,从事规范执法程序、法制审核、法治宣传、执行执法决定、参与投诉举报、事故调查、综合督导、跨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的技术检查员每人每月至少参与对应工作任务总量的 80%。老边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技术检查员工作岗位需要,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技术装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并采取措施保障其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确保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联系人:毛铁柱            联系电话:1305066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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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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