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本级 11家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铁岭市户籍,无经营性收入,符合城市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不包括);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5、残疾人(残疾类型通常为肢体残疾、视力残疾(佩戴矫视器后能正常工作)听力残疾(佩戴助听器后能良好交流,能自理,能从事相关工作);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8、烈属;9、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10、符合条件的孤儿;
(二) 以下人员不被列入招聘对象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有经营场所、营运车辆、房屋出租、担任某企业理事(懂事)持有股票、基金等。
二、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失业时间页),残疾证(复印件),就业苦难证明材料,二张2寸(红或蓝背景)照片。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地点:户口所住社区
五、岗位待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六、岗位补贴:执行铁岭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
七、在岗时间及劳动时长:一次认定合格最长帮扶期限不超过36个月;劳动时长参照用工单位作息时间管理。
咨询电话:024-76860100
调兵山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1日
附件:2024年调兵山市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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