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元宝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起算年龄截止日期); 4.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5.有较好文字综合能力、法律专业或从事过法律工作优先,; 1.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22-3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起算年龄截止日期),限男性; 2.报名期间内,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各1份),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到元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楼人事档案室)报名。 3.应聘者参加统一招聘考试、面试。(应聘辅警者还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